H5游戏推广合作平台_手机游戏推广联盟_手游推广员赚钱平台
注册>用户协议


游戏推广服务规则

平台注册用户同意推广本平台拥有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的游戏(以下简称“产品”)并自愿遵守如下规则:

1 合作内容及合作期限

1.1合作内容:在双方合作期间,平台注册用户为本平台推广拥有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的游戏产品,为本平台产品导入用户,本平台根据平台注册用户导入游戏用户产生的消费向平台注册用户支付相应的推广服务费。

1.2 本平台可依据实际情况,随时终止平台注册用户的推广行为。

1.3 本协议为本平台游戏推广服务规则。

2 平台的权利及义务

2.1平台负责合作产品内容及运营的合法性。

2.2平台负责维护各推广渠道的产品的内容更新,负责产品内容的合法性、适当性。承诺享有平台全部产品内容及其组成部分的相关知识产权等权利合法或来源合法。

3 平台注册用户的权利及义务

3.1 平台注册用户需利用自身合法资源将潜在用户导入到平台产品内,提升平台产品的付费用户的导入,对于平台产品以外的推广,平台将不予支付推广服务费。

3.2平台注册用户应保证其组织活动的合法性,平台注册用户在平台产品内组织活动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玩家、损害平台声誉或侵害任何第三人合法权益等行为。

3.2.1禁止虚构情节向游戏玩家索要红包打赏,包括索要的金钱或虚拟财产货币。

3.2.2禁止以虚构将赴异地和网络用户进行线下邀约等为诱饵,要求游戏玩家汇款到其指定账户为其支付费用或购买物品。

3.2.3提倡游戏公会进行绿色推广、绿色服务,解决玩家在游戏中的问题,以游戏核心系统玩法为引导基础,倡导玩家合理消费,树立以可持续长期发展为目的经营理念。

3.3 平台注册用户违反3.2条规定引发的一切争议由平台注册用户全权负责处理,与平台无关,若因此损害平台声誉的或造成平台损失的,平台注册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平台通知平台注册用户后平台注册用户仍拒绝立即改正的,应认定为平台注册用户根本违约,平台注册用户应赔偿平台因此而遭受的相关损失。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因此支出的赔偿款、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

4 保密条款

平台注册用户必须对自平台方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在未事先取得平台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同时应保证得知商业秘密的员工严格保密,否则平台注册用户应承担平台因此而受到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平台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申请执行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等)。“保密期限”指自收取保密资料之日起五年。

5 不可抗力条款

5.1不可抗力: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规则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损害。

5.2 本规则中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部分或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和法律管制、系统故障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和意外事件。

6 违约责任

6.1 如平台注册用户违反本规则,平台注册用户在收到平台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10)个工作日内赔偿平台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就该损失平台可在平台注册用户未结款项中径直扣除,同时平台有权就此终止本协议。

6.2 经数据核对平台认为平台注册用户未按执行单的内容进行推广、未达执行单的推广要求或未达到平台需要的,平台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平台注册用户应按照服务费总额的20%的标准向平台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平台造成损失的,不足部分由平台注册用户补足赔偿。

6.3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因此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调查费。

7 通知

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以平台系统公告为准,公告发布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8特别授权条款

为了平台用户更方便、快捷的进行合作款项的结算,平台用户同意授权本平台进行如下操作:

8.1代为申请开通银行网络平台上的虚拟账号。

8.2向银行提交开户、销户、账户实名认证、账户信息修改、设置用于操作和管理该账户所需的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和(或)数字证书、账户充值及提现、转账、办理退款、查询交易等与线上虚拟账号相关的任何业务申请。

8.3注册银行虚拟账号时,预留的联系地址、收件人、电话、电子邮箱为接收银行所寄送的资料、单据和文件以及其他信息资料的唯一、有效的方式。

8.4本平台可以进行再授权,次被授权人的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不得超过本平台的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本平台及次被授权人对平台用户在银行所设置的虚拟账号中的操作,均视为平台用户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关法律后果由平台用户承担。

8.5平台用户承诺不随意注销、修改、变更本授权委托事项所涉的虚拟账号,承诺不再向本平台外第三方径直作出与本授权相近或相同之授权,否则相关法律后果由平台用户自行承担。

8.6平台方及次被授权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操作、说明和确认均视为平台用户的真实意思表示,平台用户对该等行为产生的风险及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7平台用户及本平台均同意本授权条款所列授权事项,且充分知晓并自愿承担因上述委托授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8.8授权终止时间以平台方通知为准。

9其他条款

9.1本规则之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不足之处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本平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专服游戏合作规则

为维护网络合作公会的基本利益,维持各公会的良性发展,减少公会间的恶 性竞争,我司根据专服公会在推广期间常见的问题,拟定了如下合作规范及处罚 条款,请务必详细阅读,严格遵守,合作共赢!

1.游戏拉人及相关行为处罚

合作公会一律不得在我司各平台推广的所有专服内拉人、洗人;出现此类性质问题,不论新人老人同等处罚;违反的按规则严重处罚。

1.1.我司专服单款游戏如果进行换名(包括子渠道换名)、不同平台推广,均确认为同款游戏。

1.2.资源号不正当言论,最高 罚款2000元并永久封号,判罚细则如下:

1.2.1.没有出现不正当言论(包括引导玩家换游戏,拉拢玩家与建立亲密关系,诋毁游戏,要玩家聊天方式或角色信息等)的条件下,私聊玩家直接进行封号处理,并给公会一次申诉的机会,若有合理理由,可给予解封,若无合理理由,或第二次再犯,则永久封号。

1.2.2.任何公会员工(推广员及团长)不得在世界频道喊人进帮派,包括利用玩家角色多次在世界喊人进帮派;若首次违规给予禁言警告,第二次资源号永久禁言。

1.2.3.私聊并出现不正当言论(包括引导玩家换游戏,拉拢玩家与建立亲密关系,要玩家角色信息等),属于情节严重, 罚款2000元,并封停资源号及对应推广链接;

1.2.4.当其他公会玩家主动私聊资源号时,若资源号出现任何不正当言论(包括使用脚本自动回复),按照上述规则进行处罚。

1.2.5.公会在推广本平台专服游戏时,如在本平台专服的玩家群恶意捣乱出现不当言论,给其他玩家造成不良影响, 罚款2000元。

1.2.6.恶意诋毁平台,停结算停合作。

1.3.在我司专服游戏内涉及恶意拉人、换端,罚款5000元并停结算停合作,判罚细则如下:

1.3.1.在我司专服游戏内,推广员严禁以任何形式发微信号、个人QQ、QQ群号等其他任何联系方式;也不得引导玩家发任何联系方式;也不得索要玩家的联系方式,玩家发布微信号、QQ群号、QQ等其他任何联系方式,推广员应该主动规避,推广员添加非自身玩家的任何联系方式;如存在上述行为,未添加联系, 罚款2000元并永久封停资源号。

1.3.2.如违规方已添加玩家,则需删除玩家联系方式并配合维护玩家,若不按要求配合处理,或删除后再次添加该玩家,视为恶意拉人,罚款5000元,补偿受损公会,并停结算停合作。

1.3.3.公会在得知玩家在玩我司各平台专服游戏情况下, 引导玩家换端或给玩家账号,视为恶意拉人,罚款5000元并停结算停合作,补偿受损公会,将玩家绑回原公会;

1.3.4.如引导我司各平台玩家(包括游戏内,平台相关社区,其他渠道或公会玩家群)换端至外部平台游戏,直接停结算停合作。

1.3.5.引导玩家或利用玩家账号角色在本游戏拉人,玩家角色出现发联系方式(头像带联系方式或公告等其他手段),利用玩家角色引导其他玩家添加其他聊天软件,在聊天中出现引导换端行为(发链接或其他手段),引导玩家进行账号交易或赠送等意图让玩家换游戏或更换归属,均视为恶意拉人,罚款5000元并停结算停合作。

1.3.6.将玩家发展成下线(线上团长、新增推广后台等),进行游戏内拉人等违规行为,视为恶意拉人行为,罚款5000元并停结算停合作。

1.3.7.不得在我司官方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官网、平台论坛)留言联系方式、推广链接等违规按恶意拉人处理,罚款5000元并停结算停合作。

1.4.公众平台上架专服推广链接,下架该链接,且该链接的注册玩家全部解绑,该链接数据停止结算;若查实恶意行为,罚款5000元并停结算停合作,判罚细则如下:

1.4.1.非公众平台:自身玩家群、粉丝群、备战群、无法通过关键字搜索的公众号可以发布专服推广链接。

1.4.2.公众平台:各公众论坛、贴吧、微博、抖音、快手、直播平台、短视频等外部公众社交APP、网页发布专服推广链接,首次警告并下架链接;再次发现直接罚款1000元,并封停链接;如不配合处理,视为恶意行为,罚款5000元并停结算停合作。

1.4.3.主播类型推广,直播间不允许直接挂链接;玩家有意向后跟公会工作人员主动添加好友、玩家私信、留言后回复链接,间接发送链接行为视为有效指导。通过红包或送VIP等手段引导玩家视为返利噱头拉人,如玩家

提起应主动否认无返利行为。

1.4.4.若双方都属于群导/主播抖音等推广模式,玩家归属则按照玩家主观注册时间最早一方为准,流水归有指导消费一方。

1.5.严禁在已和我司合作的公会备战群拉人(包括群名带专服游戏名、群内有游戏下载链接等标识),情节严重者视为恶意拉人,罚款5000元并停结算停合作。细则如下:

1.5.1.若公会事前不知道此游戏为我方平台所有,则给予警告并直接封禁拉人链接;

1.5.2.若公会事前知道此游戏为我方平台所有之后进群,罚款500元,并永久退群。

1.5.3.若公会事前知道此游戏为我方平台所有之后并进行拉人,则视为恶意拉人,罚款5000元并停结算停合作。

1.6.严禁到厂商或研发换皮的同款游戏、官方玩家群拉人,查实违规罚款5000元并停结算停合作。

2.游戏返利及折扣相关处罚

公会在推广我司各平台专服游戏时,禁止进行任何返利行为(给玩家返利折扣、进行相关的返利、折扣性质的活动等),一经证实为返利行为,直接停结算停合作;判罚细则如下:

2.1.一经证实为返利行为,停结算停合作;

2.2.禁止淘宝店铺上架专服游戏名,一经发现,罚款5000元并停结算停合作。

2.3.若没有实际给折扣,但是以折扣返利为噱头,欺诈手段拉玩家或者引导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本平台玩家,本游戏内玩家,官方渠道玩家,同款游戏玩家等),罚款5000元并停结算停合作;

2.4.如果玩家直接或间接说到自己充值有折扣返利等优惠,归属公会需自证在指导玩家的过程中没有给玩家返利,且必须配合核实玩家是从哪里得知折扣返利(发起投诉24小时内提供和玩家的完整聊天截图或者视频等方

式),如果公会不配合处理或无法证明则确认为返利行为,罚款5000元并停结算停合作。

2.5.推广员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对玩家说出自身工作性质,推广员身份不得直接暴露给玩家,不允许任何形式透露其他公会推广员身份,包括隐晦暗示,违反规定 罚款2000元,并封停违规的资源号;若存在恶意泄露其他公会推广员或团长信息,造成严重影响,停止合作和停结算。

3.资源号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

3.1.资源号严禁未报备抢榜,特别是战力榜、有奖励的榜单, 未提前报备不得抢榜一(游戏内所有排行榜),根据实际情况处罚:

3.1.1.除战力榜外,其他无奖励榜单抢榜,警告处理;除等级榜等无法降低的榜单外,如不配合,永久封号处理。

3.1.2.若排行榜结束后榜一资源被资源号领取,抢榜资源号对应玩家不在前三,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第三次罚款1500元并封停3小时,罚款归平台。

3.1.3.若造成玩家流失:小R玩家(0-2000元):处以500元处罚;中R玩家(2000-10000元)处以1000元处罚;大R玩家(10000元以上)处以1500元处罚。

3.1.4.若抢榜前有报备,且收到抢榜警告通知后,抢榜公会无视通知,资源号连续对其他公会玩家进行恶意顶榜,或在排行榜结束前15分钟内抢走榜一,或影响玩家当天充值或之后不充值或玩家流失的,报备视为无效,罚款1500元,永久封禁资源号。

3.2.资源泄露使用到外部平台,罚款5000元并停结算停合作。

3.3.资源使用到玩家账号,最高罚款5000元并停结算停合作,判罚细则如下:

3.3.1.资源号不得与玩家交易资源号内所有资源(除正常交换、等额交换,非返利性质的),如发现异常,罚款5000元并停结算停合作。

3.3.2.资源号严禁买卖或赠送给玩家使用,一经发现,资源号及对应订单解绑成散人,罚款5000元并停结算停合作。

3.3.3.公会在申请资源时,不得将资源报给玩家角色,若公会为无意报错(包括ID相似,名字相似等),罚款500元;若单次下错金额2000元及以上,则按对应下错资源金额,扣除该公会对应结算流水订单。

3.4.资源乱用,情节严重的停结算停合作,判罚细则如下:

3.4.1.过度使用或通过预支,或其他特殊申请资源导致抢榜,直接按恶意抢榜处理,罚款1500元,同时永久封禁资源号。

3.4.2.申请新区首发资源使用或交易至其他资源号,封停违规的所有资源号,并 罚款2000元。

3.4.3.批量申请新区首发资源,未使用或交易至其他账号,封停所有小号,并罚款1000元。

3.4.4.批量申请(超过3个)新区首发资源使用或交易至其他资源号,封停违规的所有资源号,并 罚款2000元。若造成区服影响,罚款5000元并停结算停合作。

3.4.5.资源号不允许存储超过2000RMB元宝/钻石(其中单个玩家充值5000RMB以上的,需要申请资源的可给予申请,但剩余元宝/钻石不得超过5000RMB),如有发现违规,初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直接封停资源号。

3.4.6.资源号不得超过工作室最大充值玩家,如隐瞒充值情况虚报资源,该推广链接内所有后续资源暂停一周(新区启动资源照常),虚报资源号进行封号处理。

3.5.资源号不得充值,核查为自充, 罚款2000元并永久封号,资源号解绑为散人。

3.6.资源号恶意辱骂玩家,警告后禁言2小时,后续辱骂导致玩家弃游,由骂人公会承担后果罚款1500元,补偿受损公会并永久封停骂人资源号。

3.7.资源号归属不得擅自要求进行解绑,如需解绑,需提供充分的理由提交给平台,平台审核后决定是否进行解绑操作。

3.8.资源号需异地登陆,请提前与对接人员报备。否则一经发现进行封号处理。

3.9.上述情况如需特殊报备的,公会需在事件发起前报备,否则均按照该管理细则进行处罚。

4.玩家违规行为处罚

4.1.公会资源号指导自身充值玩家消费时,若指导过度,把自身充值玩家聊爆,导致充值玩家在游戏内爆托、发布被其他人员拉来的等不良言论,我方将根据游戏内聊天记录判断处罚方式,如对其他玩家或游戏环境造成影响则采取响应处罚:

4.1.1.一天内出现两次以上此情况,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00元,第三次 罚款2000元。

4.1.2.一天内超过两个以上聊爆玩家情况,则第三个罚款1000元,第四个 罚款2000元,一天内聊爆五个玩家,则封禁其推广链接,禁止其推广该游戏。

4.2.玩家进入游戏后,玩家私自创建微信群,QQ群,归属公会员工进群后,需第一时间报备,如发现其他公会玩家,需让其他公会员工进群,维护玩家,如出现纠纷,群内公会应积极配合处理;若不配合调查工作,按拉人处理。

5.玩家封号准则

5.1.玩家在游戏内含世界、帮派、私聊、跨服等频道,如果喊QQ、微信或者第三方的软件方式等被封号,情节较轻的找客服承认保证不犯错误,如对应公会没有做到指导再次发生的将直接封号不解封。

5.2.玩家进入游戏以后,在世界刷屏发表类似‘被人骗进游戏’‘拖’等不当言论,进行禁言封号,行为恶劣者永久封号。

6.投诉配合处理准则

6.1.出现纠纷现象,为了确保正常开服及合作能够正常进行,请投诉方和被投诉方保存好证据截图互相监督,并保证证据的完整性、真实性,不得造假;如因投诉配合处理不及时或拒不配合引起新服异常等其他损失,我方有权单方面停止合作,并停止后续结算。

6.2.若违规方在纠纷处理中提供虚假证据或者故意删除关键聊天记录,则视为无效证据; 若投诉方提供虚假证据或者故意删除关键聊天记录或恶意投诉等若投诉方提供虚假证据或者故意删除关键聊天记录或恶意投诉等若投诉方提供虚假证据或者故意删除关键聊天记录或恶意投诉等,则直接 罚款2000元至平台并严重警告;若多次恶意投诉,我司有权进行停结算停合作处理。

7.玩家账号换绑规则

7.1.新注册账号绑定,以玩家主观注册时间优先为准。

7.2.正常玩家账号保护期为:无充值玩家超过10天未登录,有充值玩家超过20天未登录。超过保护期玩家,则其他公会正常推广后可以进行换绑申请。

7.3.正常玩家账号超过保护期未登陆我司各平台任何游戏,公会可提供完整导入证明,向市场对接专员提出绑定需求。

7.3.1.天数满足超过保护期未登陆我司各平台任何游戏,正常导入玩家,公会能提供完整且正常指导聊天截图,包括链接或包发放聊天记录,可提请对接人进行换绑。

7.3.2.天数满足超过保护期未登陆我司各平台任何游戏,同时出现多个公会对一个玩家进行绑定申请,提交发送指导链接或安装包聊天截图(带有时间),按后台玩家过保再次登录时间和发送链接或者安装包时间最接近一方进行归属换绑。

7.4.玩家账号赠送,确认为玩家主观行为,按更改密保、IP和设备登录及支付时间进行换绑,同步绑定未结算订单;若换绑后存在争议,按充值IP和设备,判定订单归属。若申请换绑公会提供虚假证据或信息,一经查实,罚款 2000元并严重警告;情节严重者直接停止合作,停止结算。

7.5.两个公会拉重玩家,确保两方公会都没有使用违规方法的情况下:

7.5.1.一方能给指导截图,一方不能给指导截图的,则玩家归属于给指导截图的一方。

7.5.2.玩家只有一个账号且归属为散人,双方都能给指导截图的情况下,玩家归属于给链接时间与注册时间最接近的一方;

7.5.3.玩家已经有归属的情况下,拉重公会有权申请查看指导截图,归属公会需配合工作,有提供合理指导截图,不做换绑操作,玩家归属不变;

7.5.4.公会在指导过程中(包括拿到玩家归属之后),如果有出现违规行为(如折扣,曝托,诈骗等),则归属属于另一方的公会(时间以对接人提出换绑时间为准),在重新换绑之前,玩家及订单为平台所有。

7.6.如果两个公会指导的是不同的游戏,且都为外部正常导入,同时玩家账号不同,则各自维护各自的游戏,不进行换绑。

7.7.如果两个公会指导的同一款游戏且不同平台,且玩家账号不同,则根据该游戏的第一个账号所属公会为准,进行换绑;若第二个账号产生订单,则订单归属指导玩家消费的公会。

7.8.如果有其中一方使用违规手段进行引导,则失去玩家归属权,并追责对应违规行为。

8.补充说明

8.1.以上行为违反一次按违反规则处罚,二次以上我方视情况加重处罚;同时违反多条规则的,将根据对应惩罚规则进行累加处罚;我方并有权终止合作,停止后续结算。

8.2.若公会不予配合缴纳罚款,我方将从推广后台未结算金额或保证金中自动扣减。

8.3.若无结算金额或无保证金,我方将封禁其后台并下架所有推广链接,直至罚款缴齐后恢复合作。

8.4.如玩家投诉到消协,核实涉及诈骗的公会,永久停结算停合作。

8.5.禁止性别转换形式以“男扮女装”“结婚”冒充第三方虚假身份进行宣传推广游戏。

8.6.禁止向用户以虚假口头奖励或虚拟物质奖励等形式承诺的行为来诱导玩家进行消费。

8.7.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护公司财产,不泄露不倒卖内部账号。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属于于违法行为,造成经济、法律后果个人承担。

8.8.如未成年玩家申请退款时,核实公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消费指导,需配合平台退款操作,按玩家充值订单全额退回,如不配合,永久停结算停合作。

8.9.以上所有规则解释权归本平台所有。为了能拥有更健康和谐的游戏推广环境,及各公会的切身利益,请仔细阅读,认真遵守,协作共赢!感谢配合!